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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[08-03-21 14:33:42] 录入:betrue_88 作者: 点击次数:[]
2008 年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申报指南
一、申报时间:
2008 年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申报时间,请于 2008 年 3 月 10 日前向县阳光办递交申请报告。
二、申报对象:
我县各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。
三、申报程序:
1 、培训机构向县阳光办递交申请报告,申请报告须包括如下内容:培训机构用地面积、教学设备设施、实训基地、专业设置、师资力量、服务承诺、单位信誉、物价核定的收费标准、学员学习生活条件、联系安排就业能力等。
2 、县阳光办接到申请报告后,将组织专家对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考察、评估,并向县阳光工程领导小组推荐,组织相关单位公开、公平、公正评审,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,并报省、市阳光办备案。
3 、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认定后,由县阳光办向社会公示基地名称、法人代表等,并公布举报电话,接受社会监督。
联系电话: 0731 — 7875185
联系人:欧文辉
宁乡县阳光工程办公室
2008 年2 月20 日